松铭资讯INFORMATION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松铭资讯  >>  公司新闻

从事室内装修设计必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

作者:装修资质合作 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1130

分享到:

室内装修市场很大,但是竞争也很激烈。另外,室内装修还分为公装和家装。其中公装的工程更大,利润也更大。但是,承接室内装修工程,特别是公装,必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才行。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四个序列: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承接室内装修,一般要取得设计专项资质中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当然,如果取得相应行业的行业资质或者综合资质,也是可以承接室内装修工程设计的。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共有甲、乙、丙三个级别。其中,丙级资质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关注订阅号

©2019 松铭建设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9041314号-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金凤街129号3栋4单元1楼1号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3-4884-2985、133-4882-7618、159-2899-8823
139-8001-5715

集团总机号码:028-84172140

028-84172140 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