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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消防设计,消防改造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

作者: 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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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消防设计,消防改造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由成都松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您解答如下。松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00万,目前公司近百人,办公面积超1500平米,是国内先进的建筑资质服务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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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消防设计,消防改造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

1、设置场所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①总建筑面积大于八千平米的展览建筑。
②总建筑面积大于五千平米的地上商店。
③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座位数超过一千多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三千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⑥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三千平米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2、设置要求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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