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材料
1、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其中涉及到交通、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联办部门的多交一份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二)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流程
1、实名制信息采集:到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区县建委进行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的实名认证。
2、职称人员信息申报:从资质管理系统V3.0填写技术职称人员的入库信息,经区县建委核验,完成入库。
3、企业基本信息完善: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选取实名入库的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上传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等证明材料。
4、填写增项资质信息并上报:在资质系统填写资质增项的申请表,选择增项所需相应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等证明材料,并上报。
5、打印申请表,将申报附件材料的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分卷,按“三、附件材料装订”要求装订。
6、将申请表和附件资料交区县城乡建委核验。
7、审核、公示。打印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