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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情况将会导致企业资质被吊销

作者: 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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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是建筑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将无法参与招投标项目,无法承接工程项目。可见资质证书对建筑企业是多么的重要,但是有时企业一不小心就会被吊销资质,这些情况一定要了解并谨记。

依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四)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国际法律法规使用资质证书,不然就会被吊销资质得不偿失。

三、法律责任

(一)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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