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众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形成了以下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没有特别说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般指的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贯穿建筑工程全程的工作,负责从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项目管理对于一个工程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因此,对于项目管理企业,也是有一定的资质要求的。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也就是说,项目管理方至少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这几项资质中的一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另外,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