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作业防护标准:
(1)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
(2)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件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等标准规范要求。
(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选用外径48.3±0.5mm,壁厚3.6±0.36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脚手架作为结构、装修用脚手架。
(7)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铺设垫板或底座,且有排水措施,其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单块垫板上应设不少于2根立杆。
(8)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必须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9)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必须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必须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10)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脚手架立杆横距、纵距、大横杆步距及搭设高度应根据使用中的最大荷载选取。立杆横距不宜大于1.05m、纵距不宜大于1.5m、大横杆步距不宜大于1.8m。
(11)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12)脚手架立杆顶端外排立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13)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双排钢管脚手架连墙件应与内外排杆件连接,连墙件宜与立杆连接。
(14)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水平距离不应大于6m。
(15)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16)剪刀撑跨度应为5~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剪刀撑与立杆交叉处应用扣件连接。
(17)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
(18)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距墙面间距不得大于200mm。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19)脚手板一般应铺设在三根以上的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脚手板两端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20)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3m内,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第一道水平网下方每隔10m及以下应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21)架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用专用绑绳与架体固定。
(22)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1:6。马道拐弯处应设置平台,按照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人行马道和运料马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应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为20mm~30mm。
(23)承重或上人的悬挑脚手架,其悬挑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不得接长使用)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钢梁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24)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或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
(25)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应不小于16mm,材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螺纹钢。
(26)脚手架杆件严禁钢木混搭。
(27)禁止其他设备、设施与脚手架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