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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办理成功,相关人员的社保同样需要延续

作者: 时间:2020-02-26 浏览次数: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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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企业在成功将资质申办下来以后,人员社保也是要延续的。为了保险起见,并不建议建筑业也企业在资质办理成功后立即停掉人员社保。

(1)资质办理成功后,还可能面临建委临时抽查

市政工程资质审核通过之后,千万不要将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等重要人员的社保立马停掉,要持续认缴用以建委临时抽查,否则企业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最后一步功归一篑,那就得不偿失了。

(2)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人员社保不可忽略

大家都知道,动态核查审查的内容包含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情况,其中就包含他们的社保情况,且动态核查从通知企业到正式检查,中间的时间比较短,企业没有办法提前准备人员社保,动态核查不合格,轻则改正,重则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3)市政工程资质办理时,需要以下社保证明材料:

1.缴纳保险单位名称;

2.缴纳社保人员姓名;

3.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

4.需缴纳的险种、缴费期限等;

5.应附上企业的缴费凭证,包括: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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