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采取单独承接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和其他的建筑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的方式。这两种方式下,对于设计单位都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的。设计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去控制风险。
(一)单独承接的风险
如果设计单位单独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于没有施工资质,因此必须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但是,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项目设计承担责任,而且也要对分包出去的施工工程承担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以后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是第一责任人。
因此,设计单位必须有一整套防范风险的制度。首先,在选择施工分包单位的时候,要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历史业绩、信用状况进行彻底的严格的调查,切不要把施工工程分包给有一堆黑历史的施工企业,否则,以后出了事才是“吃不了兜着走”。其次,设计单位要聘用具备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管理和监督整个施工过程,把施工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再次,设计单位还可以通过投保责任保险来分散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风险。
(二)联合体承接的风险
设计单位可以通过与具有其他行业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承接其他行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也可以通过与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承接建筑行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这种方式下,建立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是关键。因为设计单位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出现的问题负有连带责任。因此,首先要做的,仍然是慎选联合体成员,要选择那些信誉良好,业绩优秀的企业加入联合体,以免“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的情况出现。其次,要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联合体协议,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扯皮,不但影响合作,而且耽误工期。再次,联合体成员要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实现真正的联合体管理。最后,可以选择先进的管理工具协助项目管理,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